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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大白菜创新平台标准,标准化管理规定
时间:2022-08-25 09:15:08来源:未知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胶州市大白菜协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胶州市大白菜协会、山东华鲁管理咨询培训中心、青岛胶研种苗有限公司、青岛胶河源农产有限公司、青岛绿村农产品专业合作社。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郭鹤久、毕玉琦、王月、韩书荣、尤军、张居波。
标准化管理规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胶州大白菜创新平台(以下简称“大白菜创新平台”)标准化管理的职责与组织机构,标准体系,标准化培训工作,标准的制定、修订与实施以及自我评价。
  本标准适用于胶州政法委标准化管理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 的结构和编写规则
GB/T 24421.1服务 业组织标准化工作指南第1部分:基本要求
GB/T 24421.2服 务业组织标准化工作指南第2部分: 标准体系
GB/T 24421.3 服务业组织标准化工作指南第3部分:标准编写 
GB/T 24421.4服务业组织标准化工作指南第4部分:标准实施及评价
3  术语和定义
3.1 标准
为在一定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经协商--致制定并由公认机构批准,共同使用的和重复使用的一一种规范性文件。
 3.2 标准化
为在一定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对现实问题或潜在问题制定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的条款的活动。
 3.3 企业标准化
     为在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对实际的或潜在的问题制定共同的和重复使用的规则的活动。
 
3.4 标准的制定和实施
制定和实施标准就是服务业组织对需要制定的项目编制计划,组织起草,审核、编号和发布并将标准应用到经营和管理工作中的活动。
 
4   职责与组织机构
4.1 职责
创新平台办公室是标准化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本文件的制定、修改和实施监督。
4.2 组织机构
设立以毕玉琦为组长的标准化领导小组,全面负贵标准化工作。标准化领导小组由胶州市农业局高级农业师张鹤久、胶州市大白菜协会会长张居波、胶州质量技术监督局科员黄少琛为副组长,以及其他科室负责人组成。
 
4.3 标准化组织的职责
标准化领导小组的职责包括:
a)贯彻国家有关标准化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章和强制性标准;
b)组织建立标准体系,审批标准和标准体系;
c)确定并落实标准化法律、 法规、规章中与政务服务相关的要求;
d)组织制定并落实胶州大白菜创新平台标准化工作任务和指标,编制标准规划、计划;
e)建立和实施标准体系,编制标准体系表;
f)组织制定、修订标准; 
 
4.4 标准化工作人 员要求
  标准化工作人员应满足以下要求:
a)熟悉并能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化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章;
b)具备从事标准化工作所需要的标准化知识、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
c)熟悉胶州大白菜创新平台的工作范围、 工作内容。
 
5   胶州大白菜创新平台标准体系
5.1 标准体系建立原则
   
5.1.1 胶州大白菜创新平台标准体系按照GB/T 24421 (全部分)的要求建立,并加以实施,对体系实施情况进行监视,持续评审和改进其有效性,使胶州大白菜创新平台业务及日常管理达到最佳秩序,获得最大效益。
5.1.2 胶州大白菜创新平台标准体系应满足各项管理的需要,胶州大白菜创新平台标准体系是其他各管理体系的基础,将胶州大白菜创新平台其他管理体系纳入标准管理体系中,形成有机的一体化管理,形成一套完整、协调配合、自我完善的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
5.1.3胶州大白菜创新平台标准体系内的所有标准都应在本单位方针、目标和有关标准化法律的指导下形成,包括贯彻、采用的上级标准和本单位制定的标准。
 
5.2 子体系代码及标准编号
  平台标准编号由企业标准代号、企业缩写代号、发布顺序号和发布年号构成。平台标准代号由缩写JZBC四个个大写英文字母构成。
  
Q/ JZBC  XX XXX.XX- XXXX
                             第五位码(发布年号)
                              第四位码(发布顺序号)
                              第三位码(企业体系代码)
                                        第二位码(企业缩写代号)
                                        第一位码(企业标准代号)
6  标准制定与实施
6.1 标准制定、修订和实施原则
6.1.1贯彻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化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
6.1.2标准体系内的标准之间应协调-一致。7.1.3纳入标准体系的标准都应严格执行。
 
6.2 标准制定程序
标准制定的程序主要参照国家标准的制定程序,包括:
a)编制计划;
b)收集信息。 由标准制定部门负责收集以下信息:
●所制定标准的胶州政法委内外部现状、统计资料、相关数据和发展方向;
●有关所定标准的最新资料;
●  各相关方的要求和期望;
●与所制定标准 有关的国内外相关标准。
c)起草标准草案;
d)将标准草案连同标准编制说明,发至有关部门征求意见。根据合理性建议进一步修改标准草案,形成标准送审稿;
 e)审核。应吸收管理人员和业务受理人员参加审核标准,宜邀请外部专家和服务对象参加;经审核通过的标准初稿,起草者应根据审核意见进行修改,编写“标准报批稿”,审核重点包括:
●  该标准是否符合或达到预定的目的和要求;
●标准是否先进、安全、可行:
●与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是否一-致;
●标准编写格式是否符合GB/T 1.1和GB/T 24421.3的要求。
 g)发布。 胶州大白菜创新平台标准由主任批准、发布,由标准化领导小组编号、发放。
 
6.3 标准的修订
6.3.1  修订时间
6.3.1.1 当标准规定与大白菜创新平台实际管理模式存在不适宜的方面时,应对标准进行修订。
6.3.1.2 使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进行了修订时,应对标准进行评审,将标准中与修订后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规定不一致的内容,进行修订,确保标准的适宜性。
6.3.2 修订权限
   当发现在用大白菜创新平台标准存在不适宜的内容时,各部门、可以向办公室提出修订申请,由办公室依据修订申请的要求进行修订。
 
6.4 标准的实施
6.4.1 对于体系内所有工作标准,应按照受理渠道,分工到人,确保标准内容在具体工作环节中得到检验,切实落实标准实施。
6.4.2 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可边制定边实施。
6.4.3 宜以半年为周期,对标准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特别是对存在的问题采取了哪些措施及取得的效果进行分析和评价,对下一步实施工作提出改进建议,对标准的修订提出意见和建议。
 
6.5  标准实施的监督检查
    标准化领导小组应每月对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未达到标准要求的项目,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意见。
 
7  自我评价
7.1自我评价的基本条件
7.1.1 已建立标准体系,制定了与标准体系相配套的文件,并由主任或其投权人批准发布。
7.1.2 标准体系已实施三个月以上。
7. 1.3 已建立了标准化管理网络,设置了标准化管理机构,配备了专、兼职标准化管理人员。
7. 1. 4经过标准体系的培训,相关标准化管理机构和人员明确了企业标准化职责、权限,部门和人员明确了自己的标准化任务。
7.1.5 组建了由主任或其投权代表同意的标准体系自我评价小组,并选择、培训了一批有能力承担标准体系评价的标准化骨干成员。
7.1.6制定了标准体系自我评价方案和评价计划,并经主任或其授权人正式批准,明确了自我评价过程所必需的资源。
 
7.2  自我评价的原则
7.2.1 系统原则。即应在一定时间间隔内对标准体系的全部要素以及涉及的相关过程部门、单位进行系统的集中或循环评价。
7.2.2 独立原则。评价人员应独立于评价对象,不因利害关系而带有偏见,公正客观地表达评价证据。
7.2.3 能力素养的原则。即评价人员应具备发现证据的基本能力,应坚持评价人员既具备熟悉本专业知识,又具备标准化管理知识,熟悉并掌握GB/T 24421.1 (全部部分)的要求。
7.2.4 严格纪律的原则。评价工作应遵循诚信、认真、保密、公正和谨慎的原则。
 
7.3 评价组织及计划
7.3.1 标准化领导小组任命大白菜创新平台内有资格、有能力的人员担任评价小组成员,并任命评价小组组长,必要时可聘请外部专家。
7.3.2 集中评价每年进行1次,且间隔时间不超过12个月。每次评价开始时,标准化领导小组负责人制定集中评价计划,由主任批准后实施。需要安排临时附加评价的,应由标准化领导小组负责人制定计划,由主任批准后实施。计划内容应包括:
      a)评价的目的和范围;
b)评价依据;
      c)现场评价活动的日期和地点;
d)现场评价活动的会议安排。
 
7.4  自我评价报告
 完成现场评价后,评价小组组长召集全体成员会议,对本次评价进行综合分析、汇总,确定企业标准体系不合格报告。
7.4.1 自我评价末次会议
评价小组组长负责召集受评价部门及标准化工作相关人员,包括评价小组全体成员参加评价末次会议,报告评价结果,包括综述、结论、评分、建议、不合格项以及纠正预防措施的要求等。最后应由受评部门负贵人承诺改进的措施及其实现要求。
7.4.2 评价文件和记录
评价小组应在评价末次会议结束后一周内将评价报告、不合格报告单、检查记录表、评分表等全部文件交标准化工作小组。标准化工作小组组长负责在接到文件一周内上报主任,并分发到各受评部门,同时将不合格项报告分发到各相关部门。
7.4.3 纠正预防措施的实施与跟踪验证
各有关部门在收到标准化工作小组发来的评价不合格报告后,应在一周内分析原因,提出纠正和预防措施。标准化工作小组委派评价小组成员对各受评价部门]的纠正预防措施进行跟踪验证。纠正或预防措施的实施、跟踪、验证按制定的纠正预防措施控制程序规定进行。
7.4.4自我评价的改进
7.4.4.1标准化工作小组负责对每次自我评价进行监督。
7.4.4.2评价完成后,标准化工作小组负责人应对评价过程进行评审,并写出总结报告,即对评价安排的合理性,评价资源的充分性,评价结果的准确、可靠性及改进措施的有效性做出评价,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建议。